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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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轉發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聯系2022 年省教育廳壹般科研工程立項的通知
  •   瀏覽:10983   時間:2022年05月16日
  • 各位老師: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科學研究工程管理辦法(暫行)》和《浙江省教育廳聯系調整規範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務事項的通知》要求,現就2022年省教育廳壹般科研工程立項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2022 年立項工作

    (壹)工程限額數

    1.由於本次省教育廳工程申報實行限額申報,因此各申報人請暫緩網上申報,將紙質申請書壹式交二級學院,由各二級學院統壹於9月6日前上交科技開創處,各行政處室申報人員於9月6日前直接將申請書壹式份交科技開創處,同時上交電子稿。逾期不參加此次評審。

    2.各申報人準備5分鐘的PPT匯報,具體匯報時間由科技開創處另行通知。

    (二)工程資助經費

    學院根據省廳文件精神,給予工程壹定數額經費資助。其中,理工類工程資助經費1萬元,人文社科類工程資助經費0.5萬元。

    (三)立項基本要求

    1.重點聚焦“互聯網+”、生命健康、新材料、碳達峰碳中和、海洋科技、農業科技、共同富裕、鄉村振興等重點領域以及浙江省相關“十四五”計劃闡明的重點研究方向,註重加強基礎研究。認真落實教育部、科技部《聯系規範高等學校 SCI 論文相關指標使用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幹建議》、教育部《聯系破除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幹建議》以及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科技部《聯系提升高等學校專利質量促進轉化運用的若幹建議》等文件精神,突出科學精神、創新質量、服務貢獻。

    2.工程主要資助高校副教授(或相應職稱)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的青年教師〔45周歲以下(含)〕和高校專業學位在讀研究生。工程申請者必須是工程的實際研究者,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研究。工程研究人員應組成課題組,有合理的梯隊。

    3.正在主持承擔國家級、省部級科研工程的,工程立項(包 括各渠道工程)後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的,經查實存在學術不端行為或違規使用科研經費且在處理期內的教師不得申報。

    4.作為工程負責人只能同時在研1個省教育廳壹般科研工程。

    5.高職高專院校壹線教師主持工程的比例不得低於60%。

    6.省教育廳壹般科研工程研究期限為2至3年。

    二、工程結題工作

    1. 對於浙江省教育廳壹般科研工程在研工程,已符合結題條件的,請工程負責人對照原來立項承諾,將符合結題條件的材料壹式壹份裝訂成冊,結題報告壹式三份,9月6日之前交科技處,逾期不參加此次結題。之後再登陸省教育廳申報系統www.ky.zjedu.gov.cn完成網上填報。

    2.省教育廳工程結題采取隨時受理,分批結題。

    3. 2018年(含)之前立項未完成的省教育廳高校科學研究工程(含重點工程和壹般工程),將於2023年6月30日進行集中清理。

    請各工程負責人抓緊利用暑期開展科研和結題工作。未在規定時間內結題的,將對工程做統壹清理。

    三、聯絡方式

    聯絡人:易夢伊

    聯絡手機:86680016/778016

    聯絡mail:ymy99@wzpt.edu.cn

    聯絡所在地:正德樓515室


    附件:

    結題報告.docx

    工程申請書.docx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聯系2022年省教育廳壹般科研工程立項的通知.pdf

    科技開創處

    202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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