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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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轉發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聯系2024年省教育廳壹般科研工程立項的通知
  •   瀏覽:4430   時間:2024年06月11日
  • 各位老師: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科學研究工程管理辦法(暫行)》和《浙江省教育廳聯系調整規範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務事項的通知》要求,現就 2024年省教育廳壹般科研工程立項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立項工作

    (壹)指標數量

    高校申報限額指標數量請於 2024630日起在浙江省教育廳科研工程管理平臺查詢,並註意分配說明。支持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繼續實施專業學位研究生專項,限額數詳見附件1。各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系統中查詢到的限額數含本專項限額數。

    (二)時間安排

    請各位老師2024910日前將電子版材料發送至wzvtckyc@163.com(附件2、匯報PPT);紙質版材料3份(附件2)送至正德樓515,逾期不受理。

    (三)工程資助

    各高校應當根據學校發展和工程研究的實際,給予工程壹定數額的經費資助,其中,理工類工程資助經費不低於1萬元,人文社科類工程資助經費不低於0.5萬元。

    (四)立項基本要求

    1.重點聚焦“互聯網+”、生命健康、新材料、人工智能、碳達峰碳中和、海洋科技、農業科技、共同富裕、銀發經濟、鄉村振興等重點領域以及浙江省相關“十四五”計劃闡明的重點研究方向,註重加強基礎研究,積極服務偶省“315”科技創新體系 創造工程和“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創造。認真落實《教育部科技部聯系規範高等學校 SCI 論文相關指標使用樹立正確評價導 向的若幹建議》《教育部聯系破除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幹建議》 以及《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科技部聯系提升高等學校專利質量促進轉化運用的若幹建議》等文件精神,突出創新質量、服務貢獻。

    2.工程主要資助高校副教授(或相應職稱)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的青年教師(45 周歲以下〔含〕)和高校專業學位在讀研究生。工程申請者必須是工程的實際研究者,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研究,工程研究人員應組成課題組。

    3.正在主持承擔國家級、省部級科研工程的,工程立項(包括各渠道工程)後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的,經查實存在學術不端行為或違規使用科研經費且在處理期內的教師不得申報。作為工程負責人只能同時在研1個省教育廳壹般科研工程。高職高專院校壹線教師主持工程的比例不得低於60%。

    4.省教育廳壹般科研工程研究期限為23年。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專項的研究期限壹般不超過1年,工程負責人應為專業學位在讀研究生,且距畢業時間不少於1年;研究生導師應同時作為工程組成員,並加強指導,督促研究生按時推進工程研究工作,於畢業前辦理工程結題。

     

    二、結題和清理

    2019年起壹般工程結題權已下放給高校,省教育廳不再統壹組織結題,各高校要完美本校相關管理制度,認真做優結題管理。2020 年(含)之前立項未完成的省教育廳高校科學研究工程(含重點工程和壹般工程)要抓緊工程推進,對於超過 5 年仍未完成的,將於2025 630日進行集中清理。

     

    三、其她要求

    (壹)各高校應制定符合青年教師和專業學位研究生科研活動實際的申報條件、評審原則、評審標準和評審程序,確定適合的工程資助額,並及時在校內公布,確保立項工作公平、公正、公布進行。

    (二) www.ky.zjedu.gov.cn,學校初審評比後,各位入選老師在管理平臺上完成《浙江省教育廳壹般科研工程申請書》(見附件2)填寫。立項工程應與上傳至網絡平臺的工程保持壹致,否則不作為省教育廳壹般科研工程。

    (三)請各高校認真做優省教育廳壹般科研工程的立項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強數據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附件:1.高校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專項限額數附件1.docx

    2.浙江省教育廳壹般科研工程申請書附件2.docx


     

    科技開創處

     20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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