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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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轉發聯系開展2024年度重大科技創新攻關工程申報工作的通知
  •   瀏覽:2894   時間:2024年06月03日
  • 各位老師:

    根據《聯系全面加快科技創新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政策建議》(溫政發〔2023〕8號)、《聯系印發溫州市進壹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幹政策的通知》(溫政辦〔2024〕11號)、《溫州市山區縣跨越式高質量發展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溫委發〔2021〕37號)、《溫州市深入推進“科技副總”工作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市委科創辦〔2024〕5號)、《溫州市重大科技攻關工程揭榜掛帥實施方案(試行)》(溫科發〔2022〕25號)和《溫州市科研工程及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溫科發〔2020〕53號)等文件要求,現就2024年度溫州市重大科技創新攻關工程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壹、工程類別

    2024年溫州市重大科技創新攻關工程計劃分為“揭榜掛帥”專項和自主申報專項兩類。

    (壹)“揭榜掛帥”專項

    1.申報對象

    申報單位為在偶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運行管理規範的公司、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新型研究機構等。

    2.重點支持方向

    圍繞互聯網+、新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等重點產業方向,重點在前沿技術探索、關鍵共性技術以及產業化等方面研究,突破壹批核心技術,研制壹批自主創新商品。根據前期技術攻關需求征集,經專家評估,形成相關領域榜單(具體見附件)。

    3.補助額度及方式

    對揭榜掛帥單個工程經費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且不超過工程申請資助額。對公司承擔的工程,財政補助比例原則上不高於工程總經費的25%(自籌經費可包括申報當年起的前期研究投入);由高校院所、新型研究機構、醫療機構等事業性質單位牽頭聯合公司共同申報的,財政補助比例原則上不高於工程總經費的50%;由高校院所、新型研究機構、醫療機構等事業性質單位獨立承擔的,可給予100%的財政資金補助。工程承擔單位在市區的,工程資助的財政經費按照現行財政體制予以補助;工程承擔單位在縣(市),由縣(市)財政自行負責。支持山區五縣揭榜立項工程攻關,每年單列不超過10個工程,每個工程最高補助100萬元,由市財政予以資助。

    工程實施期限自工程申報之日起壹般不超過3年。

    4.申報方式

    采用按榜單申報的方式,擇優立項。

    (二)自主申報專項

    1.申報對象

    申報單位為在偶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運行管理規範的公司。

    2.支持方向

    支持電子信息技術、生物與新醫藥技術、航空航天技術、新材料技術、新能源及節能技術、資源與環境技術、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組學與精準醫學、綠色與智慧農業等高新技術領域工程研究。

    3.補助額度及方式

    根據溫政發〔2023〕8號文件以及年度科技專項經費預算給予補助,不超過工程經費總預算的25%,財政經費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工程承擔單位在市區的,工程資助的財政經費按照現行財政體制予以補助。工程承擔單位在縣(市),由縣(市)財政自行負責。

    4.申報方式

    采用自主申報的方式,擇優立項。

    二.申報條件及限項要求

    (壹)申報條件

    1.揭榜掛帥專項:工程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應具有相應的研究投入和研究業務,原則上應建有市級及以上科技創新平臺,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為公司的,其上年研究經費占營業收入比重壹般都應不低於3.0%或研究投入不低於500萬元(農業類公司上年研究經費占營業收入比重壹般應不低於1.5%),公司原則上需創立滿1年。工程負責人無年齡、學歷和職稱要求,但應具有相應的研究業務,無不良科研信用記錄。申報人必須依托單位進行申請,工程負責人須是本單位在職人員。

    自主申報專項:申報人必須依托單位進行申請,工程負責人須是本單位在職人員。其中“科技副總”專項工程負責人必須為申報公司科技副總。

    2.申報單位和工程負責人的以往科研工程實施執行情況以及驗收結題、資金籌措、經費管理、科研誠信、知識產權保護和接受監督檢查方面情況良優。

    3.申報時有在研工程逾期未驗收,或仍處於根據《溫州市科技工程驗收管理辦法》和《溫州市科研誠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懲戒期內的單位和工程負責人不得申報。

    (二)申報限項要求

    同壹工程負責人,同年度不能同時申報基礎和重大科研工程,已有在研基礎性科研工程的,可再申報1項重大科技創新攻關工程,省創新型領軍公司(含培育)和重點公司研究院依托單位可承擔不超過2項重大科技創新攻關工程。有在研工程受限的須在2024年6月1日前取得工程驗收憑證或通過驗收結題,否則不予受理。工程申報單位應承諾本次申報工程的主要研究內容未獲國家和省市級有關部門立項支持。

    三、申報流程

    (壹)申報方式。實行網上申報。申報單位通過“科企通”(網址:https://kjdn.wenzhou.gov.cn/)實名申報,搜索“溫州市重大科技創新攻關工程”或點擊“進入辦事大廳”,選擇“溫州市重大科技創新攻關工程”,點擊“在線辦理”。在線填寫《浙江省市級科技計劃工程申報書》,上傳相關附件(可行性報告〈含財務報表〉;科技副總專項需要上傳各縣(市、區)科技部門科技副總認定文件;領軍公司或重點公司研究院需提供認定文件;涉及人體、實驗動物科技活動的工程須提供倫理審查證明材料)。工程可行性報告應嚴格回避工程申報單位、共贏單位及工程負責人、工程組成員的相關信息。

    (二)申報時間。申報系統於 2024年6月3日開放填報。

           工程申報截止時間為 2024年6月16日下午17:00。

    (三)審核推薦。縣(市、區)、功能區科技局和歸口管理部門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 2024年6月18日下午17:00。工程歸口管理部門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優工程的組織申報、初審與擇優推薦工作,嚴格審查包括科研工程申報材料、倫理審查等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四、其她事項

    (壹)各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工程壹經立項,將根據申報書內容轉化生成合同書,研究主要內容、技術指標及研究投入(不含財政投入部分)原則上不允許修改調整。

    (二)工程申報單位應建立科研誠信的組織管理機構和相關規章制度,為工程實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對工程的實施進行有效的管理與監督,對工程所提交材料及成果的科研誠信負責。

    (三)工程立項簽訂合同後,工程資助經費通過“溫州市產業政策獎勵兌現系統”進行兌付。

    (四)原則上40周歲以下青年科技專業人士承擔及為主參與(除工程負責人外,排名前 3的參與人員)的工程立項比例不低於50%。

    咨詢手機:

    工程統壹受理咨詢:          

    工程受理中心                         吳青青   88925631    李  傑   88285266

    相關處室:

    研究投入與綜合服務處     鄭淳之   88962039

    高新產業與自創區創造處   李貴航   88962057

    科技共贏與院校服務處            徐節速   88962031

    農業農村與社會發展處          陳安瑤   88962069 

    技術支持

    “科企通”                             黃良孟   88962019

     

    附件:2024年度溫州市“揭榜掛帥”重大科技創新攻關工程申報指南 2024年度溫州市“揭榜掛帥”工程榜單匯總表.docx


                                           

                                          

                             科技開創處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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