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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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轉發教育部社科司聯系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壹般工程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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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發教育部社科司聯系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壹般工程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師:

    現轉發《教育部社科司聯系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壹般工程申報工作的通知》,請有意向申報的教師,根據通知要求,3月22日-4月23日(具體截止時間以教育廳通知為準)登錄教育部社科司主頁(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申報系統,填報並提交相關內容。

    科技開創處倪紅紅,正德樓513室,手機:86687512。同時將電子版發mail:454976642@qq.com。

                            

    附件:教育部社科司聯系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壹般工程申報工作的通知

     

     

                               科技開創處

                                 2024年3月20日

     教育部社科司聯系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壹般工程申報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24〕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創造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討論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聯系教育的重要論述、聯系哲學社會科學工作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面向2035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哲學社會科學知識體系建構和高校咨政服務業務提升工程實施方案》,根據《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工程管理辦法》(教社科〔2006〕2號),現將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壹般工程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申報內容

      本次申報不設課題指南(專項任務工程除外),申請人根據自身的研究基礎和學術特長,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價值取向、研究導向,認真凝練、自行擬定研究課題。研究課題名稱應表述規範、準確、簡潔。

      1.工程類別及資助額度

      工程研究期限為3年,具體類別分為:(1)計劃基金工程,資助經費不超過10萬元;(2)青年基金工程,資助經費不超過8萬元;(3)自籌經費工程,經費由申請人從校外有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自籌,自籌經費不低於8萬元;(4)專項任務工程,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專項、高校輔導員研究專項,具體申報通知將另行發布。

      為支持西部和邊疆地區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發展,本次繼續設立西部和邊疆地區工程、新疆工程、西藏工程。

      2.工程申報學科範圍

      根據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9年公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和高校的實際情況,本次工程申報的學科範圍包括:(1)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教育;(2)哲學;(3)邏輯學;(4)宗教學;(5)語言學;(6)中國文學;(7)外國文學;(8)藝術學;(9)歷史學;(10)考古學;(11)經濟學;(12)管理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與文化學;(17)資訊學與傳播學;(18)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19)教育學;(20)心理學;(21)體育學;(22)統計學;(23)港澳臺問題研究;(24)國際問題研究;(25)交叉學科/綜合研究。

      二、申報條件

      1.本次工程限中國普通高等學校申報。

      2.申請人須為在編在崗教師,能夠實際承擔、組織研究工作;每個申請人限報1項,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3.申請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工程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計劃基金工程申請人應具有高級職稱(含副高);

      (2)青年基金工程申請人應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4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自籌經費工程申請人,須在《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壹般工程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申請評審書》)“其她來源經費”欄填寫經費,並上傳學校財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

      4.有以下情況之壹者不得申報本次工程: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各類工程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工程三年內因各種原因被終止者,五年內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各類工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工程負責人;

      (4)2024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工程的申請人;

      (5)連續兩年(指2022、2023年度)申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壹般工程未獲資助的申請人。

      三、申報辦法

      1.教育部直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學校為單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為單位,其她有關部門(單位)所屬高校以教育司(局)為單位(以下簡稱申報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

      2.本次工程采取網上申報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頁(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壹網絡平臺,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為準。

      3.自2024年3月22日開始受理工程網上申報。申請人可登錄申報系統下載《申請評審書》,按申報系統提示說明和填表要求填寫後通過申報系統上傳,無需報送紙質申報材料。待立項公布後,已立項工程需提交1份帶有負責人及成員簽名、責任單位蓋章的紙質版申報材料,由申報單位統壹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詢服務中心。

      4.工程經費按照《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285號)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實際需要和資金開支範圍,科學合理、實事求是地按年度編制工程預算。

      5.已開通管理平臺賬號的申報單位,請登錄申報系統核對更新單位信息,重點核實本單位財務撥款賬戶信息等;未開通賬號的申報單位,請登錄申報系統,登記單位信息、設定登錄密碼,打印“開通賬號申請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傳真至010-58803011。待審核通過後,即可登錄申報系統進行操作。

      6.本次工程網絡申報截止日期為2024年4月26日,申報單位須在此之前對本單位所申報的材料進行在線審核確認。

      四、其她要求

      1.申請人應認真閱研《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工程管理辦法》及以往立項情況,提高申報質量,避免重復申報。

      2.本次工程評審采取匿名方式。為保證評審的公平公正,《申請評審書》B表中不得出現申請人姓名、所在學校等有關信息,否則按作廢處理。

      3.申請人應如實填報材料,確保無知識產權爭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壹經發現查實,取消三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並通報批評。

      4.各申報單位應切實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並確保填報信息準確、真實,切實提高工程申報質量。

      申報系統聯絡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社科管理咨詢服務中心聯絡方式:010-58805145;傳真:010-58803011;電子信箱:moesk@bnu.edu.cn;所在地:北京市海澱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北京師範大學科技樓C區1001室,社科管理咨詢服務中心,郵編:100875。

      附件: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壹般工程申報常見問題釋疑

    教育部社會科學司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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