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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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轉發聯系開展 2024 年浙江省中華職業教育科研工程申報工作的通知
  •   瀏覽:4810   時間:2024年03月15日
  • 各位老師: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中華職業教育科研工程管理辦法(試行)》精神,做優 2024 年浙江省中華職業教育科研工程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申報時間

    2024 3 15 日至 2024 5 15 日。

     

    二、申報條件和程序

    1. 浙江省中華職業教育壹般科研工程研究申報範圍為:黃炎培職教思想和工匠精神研究(A 類工程)、產教融合和中國特色學徒制專業人士培育研究(B 類工程)、職教就業創業研究(C 類工程)及溫暖工程研究(D 類工程)共 4 個研究方向;其她研究方向的科研工程不予受理。申請人可結合自身學術專長和研究基礎選擇申報。

    申報工程應註重成果的應用性和成果的可轉化性,突出強調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熱點、難點和痛點,註重探究教育發展規律,註重解決實際問題,也可結合中華職業教育社的特性,註重為黨和政府建言獻策。

    2. 凡從事偶省職業教育工作的職業院校(高職院校、中職學校、技工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工商公司都可以申報,鼓勵壹線教師和與公司共贏研究的工程申報。側重職教壹線教師的教科研業務培養,具有正高職稱的職業院校在職人員作為工程負責人限制申報(公司人員正高職稱作為工程負責人申報工程可以申報)。

    3. 工程申報人應預先了解《浙江省中華職業教育科研工程結題驗收實施細則》(申報平臺可下載)和所在單位對工程批準後的配套支持經費(最低 5000 元)和相關共贏單位的工程經費支持情況,本次工程為自籌經費,建議落實後再申報。(溫馨提示:九類非獎勵性工程,自籌落實工程經費,例如:其她課題結轉金額等)

    4. 正在承擔浙江省中華職業教育科研工程研究任務的工程負責人,不能同時申報 2024 年的科研工程(申報截止前已經結題的可以申報)。

    5. 申報工程經所在單位初審同意後上報,直接在“浙江省中華職業教育科研工程管理系統”(申報系統網址:http:// www. zjzhkygl.com/,2024 3 15 日開放申報,2024 5 15 17 點關閉)進行申報。請各位申報者於5月8日前將紙質版材料壹式兩份送至正德樓515,統壹蓋章,電子版發送至wzvtckyc@163.com。

     

    三、有關事項

    1. 請有關單位、各市人才社保局、職教社基層組織動員轄區內各有關單位積極開展 2024 年浙江省中華職業教育科研工程申報工作。

    2. 浙江省中華職業教育科研工程結題工作自 2024 年起調整為每年壹次,工程負責人根據工程研究時間完成後,直接在平臺上遞交,年度結題申請截止時間為每年 5 10 日,6 月組織專家集中評審後發文公布。

    3. 省中華職教社將根據需要視情安排相應的申報說明和培訓公益講座,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附件:浙江省中華職業教育科研工程申請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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