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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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轉發聯系開展2023年浙江省校園計劃創造研究課題申報工作的通知
  •   瀏覽:5158   時間:2023年08月22日
  • 各位老師: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教育事業發展“十四五”計劃》文件精神,緊緊圍繞全省校園計劃創造重點工作,加快推動全省教育計劃創造探索與研究工作,決定啟動2023年度課題申報工作,公布《浙江省校園計劃創造研究課題管理辦法(試行)》(詳見附件2),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課題研究方向

    主要圍繞校園計劃創造方向

    二、課題類別

    (壹)省重點課題(研究周期壹般為2年)。

    (二)省規建課題(研究周期壹般為1年)。

    三、課題申報要求

    (壹)申報者

    每個課題只能填報壹個負責人,每個申報者只能申報1個課題,課題組成員不能同時參加2個以上課題;課題組成員的填報須征得本人同意,並承擔相應的研究任務。填報人數不超過7人。課題申報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

    (二)申報數量

    1.各高等學校不超過3個

    (三)申報時間

    截止2023年9月27日。

    四、課題申報立項

    (壹)課題申報

    1.高校申報者將申報表(詳見附件1)提交至學校科研部門,科研部門將初審通過的工程提交至省教育發展中心。

    (二)課題立項

    省教育發展中心和省建築設計研究院組織專家根據選題目的意義、創新之處、運用價值等綜合評定後確定省重點課題、省規建課題立項名單並發文公布。課題按要求結題後,將頒發結題憑證、印制課題成果匯編。

    工程立項後,視同科研十類課題,經費有工程負責人自籌。

    五、報送材料

    1.高校申報者:《2023年浙江省校園計劃創造研究課題申報表》(壹式壹份,評審表含“申請者的承諾與成果使用授權”,需申報人親筆簽名)直接交至省教育發展中心。

    3.上述紙質材料請於2023年9月27日前送至科技開創處 何老師,聯絡手機:0571-86687363,通信所在地:正德樓510;電子文檔提交至mail2529698976@qq.com。

    4.未按以上要求報送的均是視為無效,不得進入評審。

     

    附件:1.2023年浙江省校園計劃創造研究課題申報表

    2. 浙江省校園計劃創造研究課題管理辦法

     

    科技開創處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 2023年浙江省校園計劃創造研究課題申報表.docx

    附件2 浙江省校園計劃創造研究課題管理辦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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