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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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轉發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聯系征集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浙江省)工程申報指南建議的通知
  •   瀏覽:11692   時間:2021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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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老師:  

    為做優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浙江省)(以下簡稱“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工程組織實施工作,現省自然科學基金辦征集相關申報指南建議。具體通知如下:   

    壹、實施目的

    加快打造“互聯網+”、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創高地和搶占碳達峰碳中和技術制高點,支撐海洋強省戰略,重點圍繞浙江省數字經濟、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領域發展的重大需求,吸引和集聚中國的優勢科研力量開展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跨學科的基礎研究共贏,支撐解決浙江經濟社會發展中面臨的重大科學問題,創造高水平專業人士隊伍,進壹步提升偶省原始創新業務。

    二、重點支持領域

    加強數字經濟、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領域前沿基礎理論研究布局,堅持“勇於探索、突出原創”“應用牽引、突破瓶頸”的戰略導向,強化變革性、交叉性基礎研究。圍繞浙江區域發展中的緊迫重大需求,以重大原始創新和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為主攻方向,著力在前沿優勢領域形成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重大原創成果,凝練具有國際前沿性或國內示範意義的關鍵性前沿技術與重大科學問題。

    三、填報要求

    請各單位認真開展指南建議征集工作,組織相關領域理論基礎優、研究業務強的科研人員,圍繞上述重點支持領域,根據未來3-5年偶省基礎研究的發展、產業技術變革方向等需求出發進行研討。有關要求如下:

    1.建議人應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2.建議人在填報指南建議前,請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發布的有關管理規定,了解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的有關規定、要求、責任和資助範圍等。

    3.建議內容應符合以下要求:

    (1)指南建議內容既要充分體現浙江發展的迫切需求,又符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支持工程(資助強度為310萬元/項左右)的申報要求,並按附件的相關說明填寫。

    (2)建議內容不能與近年來國家和省市已發布指南或已支持科研工程的內容重復,且應體現浙江省的優勢和特色,面向中國有較強競爭力。  

    (3)建議的指南內容應具有壹定的包容性,避免出現指向性過於明顯和競爭性不夠的問題,同時也要避免過於寬泛;須使用規範的專業術語,語言精練;須符合科研倫理、科技安全的相關要求,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內容。

    (4)請提出與產業發展需求相關內容的建議人,充分聽取產業專家和公司專家建議,並須附省內潛在應用產業機構的推薦建議(見附件相關欄目)。

    (5)建議的指南應正確填寫時時國家基金二級學科代碼,壹般不超過2個。

    4.本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工程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其她相關類型工程共同限項申請,限制申請和承擔工程總數及其共同限項工程類型見年度工程指南的通告中的限項申請規定。

    5.本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面向中國,鼓勵偶省依托單位與具有較強研究資金和較優研究條件的省內公司和省外高等院校、研究機構開展共贏研究,共同解決浙江經濟、社會發展亟待解決的關鍵技術和重大科學問題。

    四、征集時間

    請各位老師於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前,將填報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浙江省)工程申報指南建議表》(詳見附件)通過電子郵件報送至科技開創處。

    聯絡人:倪紅紅,辦公手機:86687512,短號:778512

        E-mail:454976642@qq.com  

       

    附件: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浙江省)工程申報指南建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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