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當前位置:首頁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 轉發:聯系組織申報2022年度“尖兵”“領雁”研究攻關計劃工程的通知
  •   瀏覽:12617   時間:2021年07月29日
  • 各位老師: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兩院院士大會、中國科協第十次中國代表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推進“工程、基地、專業人士、資金”壹體化配置,落實“以應用研究倒逼基礎研究,以基礎研究引領應用研究”兩張清單攻關任務,全面實行“揭榜掛帥”“賽馬制”,加快攻克壹批關鍵核心技術,強化科技自立自強,支撐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和科技強省創造,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在高質量發展創造共同富裕示範區中的支撐引領作用,根據《浙江省重點研究計劃暫行管理辦法》(浙科發規〔2019〕110號)、《浙江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浙財科教〔2019〕7號)、《2022年度“尖兵”“領雁”研究攻關計劃工程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啟動2022年度“尖兵”“領雁”研究攻關計劃工程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組織方式

    圍繞創造“互聯網+”、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創高地和搶占碳達峰碳中和技術制高點,聚焦十大標誌性產業鏈、未來產業等重點領域,兼顧社會公益等重大技術需求,公布征集、凝練形成“尖兵計劃”、“領雁計劃”和其她類(重大社會公益等)榜單。由各設區市和歸口管理部門聚焦國家戰略、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組織發動各類創新主體公布競爭、揭榜攻關。“尖兵計劃”榜單實行分領域滾動發布,本批榜單包括“面向安防監控的超高清低延遲AVS3視頻編碼芯片”等119個榜;“領雁計劃”和其她類(重大社會公益等)榜單,包括“面向新壹代視頻監控的慧眼系統”等237個榜(詳見附件1)。

    組織方式包括競爭性分配、擇優委托和“懸賞制”。競爭性分配采用網絡評審、會議論證評審、綜合評價、集體決策等程序遴選揭榜單位。擇優委托采用會議論證評審、處室聯審、集體決策等程序遴選揭榜單位。“懸賞制”采用事後補助方式,包括“高性能硬盤錄像機芯片”“自主內核雲操作系統”“車載AI芯片研究及應用”等3個榜(詳見附件1),通過系統申報備案即可參與工程攻關(不需推薦、事前不立項),攻關時限內最先達成任務目標的予以事後獎勵性補助。對優勢單位相當、存在多種技術路線可能且戰略急需的工程開展“賽馬制”競爭,並行立項、限時攻關、優中選優。賽馬工程實施過程中,定期考核,優勝劣汰或組織多家單位“強強聯合”共同攻關。

    二、申報要求

    (壹)申報單位和申請人要求

    1.申報單位和需撥付省級財政經費的參與單位應為在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運行管理規範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究機構和公司等,不包括政府機關。

    2.“尖兵計劃”榜單工程申報“不設門檻”,工程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無註冊時間要求,但應具有相應的研究投入和研究業務(壹般應建有研究平臺)。其中,采用擇優委托方式的,原則上應由建有相關領域的重點實驗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司研究院等省級及以上創新平臺申報,其依托單位應為在國內省內有明顯優勢,創新資金和協同攻關業務強,有基礎、有條件在相關領域取得重大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的優勢單位。申報高新產業類擇優委托工程的,其依托公司原則上應為高新技術公司,且上年研究開創費占營業收入比重壹般應不低於3.0%;申報傳統產業類和農業類擇優委托工程的,其上年研究開創費占營業收入比重壹般應不低於1.5%。

    揭榜立項後,揭榜單位須簽訂“軍令狀”,對攻關目標、“裏程碑”節點、攻關時限、技術/商品具體指標等進行約定,承諾按照對標單位的領先技術或商品要求,開創出符合條件的技術/商品並在最終用戶單位實現應用。未能如期按要求完成攻關目標的,將按照工程管理規定接受統壹處置。在揭榜攻關期間,開展“裏程碑”節點考核,工程負責人原則上不得調離或辭去工作職位。工程驗收將通過現場驗收、用戶評價等方式,壹般在真實應用場景下開展績效評價,並將最終用戶建議作為重要考量。

    3.“領雁計劃”榜單、其她類(重大社會公益等)榜單工程,申報單位壹般應建有創新平臺載體,其中創新平臺依托單位為公司的,須設立並正常運營1年以上(2020年7月1日前工商註冊),並具有相應的研究業務和研究投入。規模以上工業公司2020年研究開創費占營業收入比例須達到2.0%以上(申報農業類工程的可放寬到1.0%)。

    4.工程負責人原則上應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如非申報單位在職人員,應由申報單位出具賦予其管理工程實施的授權書。申報“尖兵計劃”榜單工程的,工程負責人無年齡、學歷和職稱要求,應具有相應的研究業務。申報其她榜單工程,在工程實施期內將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院士為70周歲),原則上不得申報,如確需申報,應由單位出具允許申報且能確保工程履約實施的承諾書(如返聘、延遲退休等)。

    5.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均應在單位財務系統中獨立核算研究費,公司應在研究工程信息管理系統註冊(登錄浙江科技大腦網址:https://zjsti.kjt.zj.gov.cn,點擊辦事大廳,選擇“公司研究工程管理服務”,用浙江政務服務網法人賬號登錄)。

    (二)申報限項要求

    1.同壹科研人員作為工程負責人,承擔在研各類省級科技計劃工程數原則上為1項、最多不超過2項。作為工程主要參與人(除工程負責人外,排名前3的參與人)在研工程數原則上為1項、最多不超過2項。

    2.同壹公司承擔在研工程數原則上不超過2項。

    3.承擔在研應急攻關任務、對口幫扶工程、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工程、省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工程、省傑青工程、省“萬人計劃”工程的,以及申報“懸賞制”榜單工程的,不納入申報限項範圍。

    4. 有強制終止工程需退繳財政經費、且經催繳仍未退回的單位不得申報。

    5. 列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名單,或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存在聯合懲戒記錄、可能影響工程實施的申請人及申報單位不得申報。

    (三)立項限項要求

    同壹科研人員(作為工程負責人)及同壹公司,同年度立項各類省級科技計劃工程不超過1項(含農業新品種選育專項課題負責人)。

    (四)優先支持工程

    符合以下條件之壹的,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支持:

    1.頭部公司與省實驗室(之江實驗室、西湖實驗室、湖畔實驗室、良渚實驗室、甬江實驗室、甌江實驗室)等高能級創新平臺聯合申報的工程;

    2.重大創新平臺載體、頂尖專業人士團隊的依托單位與頭部公司組建任務型、體系化創新聯合體開展研究攻關的工程;

    3.40周歲以下青年科研人員申報的工程;

    4.申報公司上年研究開創費占營業收入比例超過5%;

    5.鼓勵充分利用國際、港澳臺地區、長三角區域等優勢力量開展聯合攻關。

    三、實施期限和經費補助

    工程實施期壹般為3年左右(“尖兵計劃”榜單工程為1-3年),財政補助經費分期下達,首期撥付60%左右,中期檢查後撥付40%左右。對“賽馬”工程,首期給予30%經費支持,按期開展對比評估,績效不及預期的取消後續資助。“尖兵計劃”榜單工程原則上最高補助1000萬元,其她榜單工程原則上最高補助500萬元。

    1.競爭性工程。由公司牽頭申報的,自籌經費不低於省級財政補助經費的4倍;由高校院所、新型研究機構等事業性質單位牽頭聯合公司共同申報的,自籌經費不低於省級財政補助經費;由高校院所、新型研究機構等事業性質單位獨立承擔的,可給予100%的財政資金補助。

    2.擇優委托工程。由依托建有平臺載體的公司牽頭申報的,自籌經費不低於省級財政補助經費的2倍;由依托建有平臺載體的高校院所、新型研究機構等事業性質單位聯合公司共同申報的,自籌經費不低於省級財政補助經費;由依托建有平臺載體的高校院所、新型研究機構等事業性質單位獨立申報的,自籌經費不低於省級財政補助經費的20%(自籌經費可包括2020年7月1日起的前期研究投入)。

    工程申報後,研究主要指標和總研究投入原則上不予調整,財政補助經費不足部分由申報單位自籌補足。

    鼓勵地方政府共同支持工程實施。

    四、擇優推薦要求

    (壹)擇優推薦數。實行工程申報不設限和擇優推薦相結合的方式。擇優推薦數可登錄申報系統查詢。

    1.申報“尖兵計劃”榜單且績效目標全覆蓋的不設推薦限額。

    2.“碳達峰碳中和”榜單增加相關歸口管理單位擇優推薦數。

    3.可持續發展專項工程由可持續發展示範區所在地歸口管理部門擇優推薦1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協同攻關及示範”榜由每個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擇優推薦3項,均不計入擇優推薦數。

    4.對2020年7月1日以來,申報國家科技計劃工程進入視頻答辯環節、但未獲立項支持的,相應增加歸口管理單位推薦數。

    (二)推薦要求

    1.設區市科技局或歸口管理部門按照“誰能幹讓誰幹”的原則,嚴格對照攻關榜單的研究內容、績效目標覆蓋情況、條件要求,組織技術專家、公司專家和行業產業部門等對申報工程進行初評,在限額範圍內擇優推薦。

    2.對績效目標要求全覆蓋、不限額推薦的“尖兵計劃”榜單,實行申報單位和歸口管理部門承諾制,由設區市科技局或歸口管理部門出具推薦函並附論證建議,如推薦工程明顯不符合榜單要求,將扣減次年擇優推薦數。

    3.擇優推薦應結合新型實驗室體系、技術創新中心體系、科創大走廊、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和省級高新園區、省級高新技術特色小鎮等省級以上高能級創新平臺配置創新資源。註重支持40周歲以下優秀青年專業人士承擔或為主參與(除工程負責人外,排名前3的參與人)申報工程。原則上高校院所青年科技專業人士承擔及為主參與工程比例不低於20%。

    五、申報程序和時間安排

    1.網絡申報。

    浙江省政務服務網:登錄網站(http://www.zjzwfw.gov.cn),部門服務(省科技廳)-營業類型(計劃工程),選擇“‘尖兵’‘領雁’研究攻關計劃工程管理”(原“省級重點研究計劃工程管理”),點擊“在線辦理”。

    科技創新“揭榜掛帥”重點應用:登錄網站(https://kjcx.kjt.zj.gov.cn),點擊進入,關鍵技術攻關榜-偶要揭榜-擬揭榜單。

    系統於2021年8月2日開放填報。

    2.申報管理。市、縣(市、區)科技局和歸口管理部門應當強化主動服務,對申請人和申報單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工程申報單位應承諾本次申報工程的主要研究內容未獲國家和省級有關部門立項支持,避免重復立項、重復支持。

    3.時間要求。本批工程申報截止時間:2021年8月23日17:30。

    六、其她事項

    (壹)申報工程應當對照榜單中明確的榜單名稱、研究內容和目標進行申報,符合各榜單的具體申報條件(詳見附件1),有明確技術應用示範和產業化任務的產學研共贏工程,應當有具備相應示範和轉化產業化條件的公司或應用單位共贏申報。

    (二)省級重點農業公司研究院工程,由新獲批的13家(不含寧波地區)2021年度省級重點農業公司研究院(名單見附件3),按照研究院創造任務書約定的創造期研究任務和目標,對標國家戰略方向、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相關計劃要求,分別主動設計申報工程1項,並明確具體技術參數或性能指標。工程通過競爭性分配的方式確定,對因不符合工程實施要求而未予立項的,可在下壹年度繼續申報。市、縣(市、區)科技局應落實優責任書約定的研究院創造配套資金。

    (三)創新聯合體牽頭公司需按照《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聯系組織開展2021年省級創新聯合體組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會同有關優勢單位自行組織創立聯合體,研究制定聯合體創造方案,經各設區市科技部門指導並審核同意後申報創新聯合體工程。申報時需提交經設區市科技局蓋章的聯合體創造方案(PDF版)。

    (四)工程內容須真實可信,不得誇大自身資金與技術、經濟指標。各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工程壹經立項,將根據申報書內容轉化生成合同書,無正當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調整。

    (五)申報工程的可行性報告中應嚴格回避工程申報單位、參與單位及工程組成員的相關信息,以確保專家評審的公正性(可行性報告模板可在系統下載)。申報材料和相關證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布的秘密內容或申請人要求保密的內容,如涉密需脫密後提交。

    (六)申報工程擬購置50萬元及以上科研儀器的,需提交《新購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申請表》(申請表模板可在系統下載)。

    (七)為減輕科研人員負擔,便於科研人員集中精力開展工程研究工作,工程承擔單位可按需設置科研助理崗位,選聘科研助理從事科研工程輔助研究、實驗(工程)設施運行維護和實驗技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學術助理和財務助理等工作。科研助理相關經費支出,可按規定在科研工程經費中的“勞務費”科目及結余資金裏支出。

    (八)申報單位應嚴格履行工程推薦(包括檢查可行性報告中需回避的信息)、實施管理和科研誠信創造的主體責任,為工程實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和進行有效的管理與監督。

    (九)工程實施過程中凡涉及人體被試和人類遺傳資源、實驗動物的科學研究,須嚴格執行《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辦法》《中華公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浙江省實驗動物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聯絡人:易夢伊,手機:86680016/13615779051,mail:ymy99@wzpt.edu.cn 

    附件:

    2021年度省級重點農業公司研究院創建名單.docx

    2022年度“尖兵”“領雁”研究攻關計劃工程榜單.docx


    科技開創處

    2021.7.29


備案號:浙ICP備06027531號/運營許可證號:12330300470510558k    浙公網安備 33030402000329號      技術支持:麥拓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