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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要聞
  • 明確教學督導職責 狠抓教學關鍵環節
  •   瀏覽:12903   時間:2003年05月26日
  • 為進壹步加強教學督導力度,明確教學督導職責,進行經常性的教學工作督導,及時提供質量信息,日前,偶院修訂了《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教學督導室工作暫行條例》,對教學督導室的工作作了明確規定。

    壹、教學督導的成員組成

    1、教學督導成員必須熱愛教育事業、教育思想先進、有豐富教學耕耘或專業管理耕耘、工作認真負責,且具有副高以上職稱,在現任或離退休老教師和專業管理人員中選聘。

    2、教學督導室隸屬院長室,由分管教學的副院長老總,教務處長兼任教學督導聯絡員,成員由學院相關部門征求其本人建議後提名,經分管院長同意,由院長頒發聘書,聘期二年。

    二、教學督導的工作職責

    1、深入系部、課堂,做優日常教學巡視,組織召開各種形式教學座談會,參加教學工作會議,了解和掌握教學壹線情況,搜集、整理和反饋教學信息,對教學工作實施經常性的督促、檢查、評價和指導;

    2、制定並實施學期聽課計劃,側重了解和掌握新教師、青年教師和申報晉升職稱教師的教學情況,及時點評,樹立典型,指導幫助新教師、青年教師盡早過教學關並勝任教學崗位,為教師見習期轉正、晉升職稱和教壇新秀、教學優秀獎的評定提出教學狀況考核建議;

    3、制訂學期督導工作計劃,健全日常督導工作記錄,做優學期督導工作總結,編發教學督導簡報,每學期向院長室提交壹份加強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方面的書面建議材料。

    4、完成院長室交付的其她工作。

    三、教學督導的工作時間

    教學督導實行定時上班,每周工作時間為三個上午、壹個下午,由督導室統壹安排工作日。若遇特殊情況,統壹調整具體時間。

    四、教學督導的工作環境

    偶院實行教學工作督導制,督導室為學院獨立設置的行政處室。各系部、處室要積極支持和配合教學督導工作,樹立教學督導的權威,創設和營造教學督導的優秀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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