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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決算專欄
  • 2019年部門預算
  •   瀏覽:30022   時間:2019年03月29日

  • 壹、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概況

    (壹)主要職能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是1999年經教育部批準創辦的全日制綜合性高職院校,辦學歷史可追溯至1965年。溫職院現為國家示範性高職院校、浙江省重點高職院校、中國創新創業典型耕耘高校50強、中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浙江省文明單位、教育部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人士培養試點院校。

    學校現有茶山總校、瑞安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溫州設計學院等四個校區,校園總占地1082畝,建築面積35.4萬平方米,總投資超13億元,擁有教學設備總值1.5億元,圖書館藏書108萬冊。全校在編教職工720余人, “國家高層次專業人士特殊支持計劃”1人,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1人,國家教學名師1人,省“151專業人士”4人,省市級創新團隊4支,省專業帶頭人27人,雙師素質教師占90%以上。

    學校依托區域產業發展,走出了壹條“與區域經濟互動、與公司行業共贏”的辦學之路,被譽為高職教育的“溫州模式”。學校設有機械工程系、電氣電子工程系、建築工程系、信息技術系、工商管理系、財會系、公共教學部、設計創意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瑞安學院等7個系部、3個二級學院、35個專業,覆蓋了浙南地區主要支柱產業和特色行業。學校堅持“立地式”研究,促進新技術應用,創立了49個省、市、院級技術服務平臺和研究中心,與公司共建省級研究院(中心)6家,研究中心42家,切實幫助公司解決技術難題。學校大力推進國際化戰略,積極引進境外優質教育資源,以不同形式開展對外辦學,在多個國家設立辦學點。深化 “壹帶壹路”沿線國家的職業教育共贏,成為中國第壹批為南非政府提供教師培訓的高職院校、浙江省第壹批與南非政府建立留學生共贏培養的高職院校。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2019年溫州職業技術學院部門預算包括:學院本級預算,不包含下屬溫州職院四方後勤有限集團。

    二、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壹)聯系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壹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專戶資金收入、單位結轉;支出包括:教育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收支總預算30526.96萬元。

    (二)聯系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收入預算30526.96萬元,其中:壹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5732.80萬元,占51.5% ;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 ;專戶資金14794.16萬元,占48.5% ;單位結轉0萬元。

    (三)聯系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支出預算30526.96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高等職業教育支出28451.80萬元、事業單位醫療918.06萬元、住房公積金1000.41萬元、購房補貼156.69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17153.49萬元,公用支出964.16萬元,工程支出12409.31萬元。

    (四)聯系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5732.80萬元。包括:壹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5732.80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萬元;支出包括:高等職業教育13657.64萬元、事業單位醫療918.06萬元、住房公積金1000.41萬元、購房補貼156.69萬元。

    (五)聯系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壹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壹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壹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5732.80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增加1090.63萬元,主要是教職工人數增加,人員支出預算增加。

    2.壹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教育支出(類)13657.64萬元,占86.8 %;衛生健康支出(類)918.06萬元,占5.8%;住房保障支出(類)1157.10萬元,占7.4%。

          3.壹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高等職業教育(項)事務13657.64萬元,主要用於經國家批準設立的高等職業大學、專科職業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事務918.06萬元,主要用於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事務1000.41萬元,主要用於單位按人才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項)事務156.69萬元,主要用於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於購買住房的補貼。

      (六)聯系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壹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壹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2670.9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2116.9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繳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她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她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 、購房補貼、其她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553.9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她交通費用、其她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聯系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0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減少864.47萬元,主要是2018年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市補經費工程減少等。

    2.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0萬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她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事務0萬元。

    (八)聯系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壹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19年壹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不含出國經費)的預算數合計為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是壹般公共預算未安排“三公”經費,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溫州市財政局聯系明確因公出國(境)經費審批建議的通知》(溫財外[2018]41號)文件精神,2019年因公出國(境)經費實行歸口管理,由市財政統籌安排,不再單獨安排預算進行公布;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出國經費預算經核定為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9年安排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

    (九)其她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本級是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2.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78.0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78.0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共有車輛21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4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5臺。

    2019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及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工程支出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當年壹般公共預算支出3061.84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壹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專戶資金: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單位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4.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工程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 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高等職業教育(項):指反映經國家批準設立的高等職業大學、專科職業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7. 衛生健康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8.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才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9.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於購買住房的補貼。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部門預算公布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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